出台加快公租房实施意见租满5年就可购买

导语 公共租赁房,2010年才被合肥人熟悉的一个名词,最近又传出好消息,省政府常务会议日前通过《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公租房租金按同地段、同类别的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60%-80%水平确定租金,在租赁5年期满后还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房,2010年才被合肥人熟悉的一个名词,最近又传出好消息,省政府常务会议日前通过《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公租房租金按同地段、同类别的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60%-80%水平确定租金,在租赁5年期满后还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以合肥市80多平方米的两室普通装修房每月租金1000元计算,按照60%-80%水平确定租金,公租房将给承租人省下不少钱。一套二居室只要600元-800元左右。而且,合肥市对新建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每个月租金将有望不超过500元。

  承租人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规定交纳租金。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与等市场交易,可以继承、抵押。

  此前,记者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合肥市会制定租金指导价,对不同地段、不同类型的公租房出台“一对一”的指导价,将有利于公租房管理更透明和规范。到时候哪套房子要交多少租金都将明明白白。

  此外,为使公共租赁房建设决策更加科学化、人性化,合肥于春节前对公租房建设启动了调查摸底,旨在全面掌握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供求状况。

  公租房这么好,能省不少钱,5年后还能买下来,那公租房由谁来建设呢?哪些人能够享受到这块福利“蛋糕”?据了解,现在合肥市公租房主要建在开发区,但是以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申请、轮候制度,原则上就近安排。开发区、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提供给辖区或单位的新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租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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